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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
2006年学院招生章程
 

 

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 学院全称: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学院,属于普通高等专科教育。

三、办学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净居寺路77号   邮政编码:610067

四、收费标准:图形图像制作、网络系统管理、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专业学费6500元/年/生;软件技术专业学费7000元;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计算机通信、图文信息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网络与设备、通信系统运行管理专业4100元/年/生,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专业3700元/年/生。进校后实行学分制,学费多退少补。住宿费1000元-1200元/年/生。

五、录取规则

1、进档考生的专业以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2、对考生的身体要求即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通信网络与设备(光纤通信方向)专业录取时因就业的特殊要求男生优先录取。

4、建议色盲、色弱考生不填报通信类专业。

5、从事通信客户管理工作的市场营销专业考生要求仪表端庄。

6、外语语种:我院的大学外语课程统一安排为《大学英语》。

7、录取调档比例:1:1.2。

8、在第一志愿不满额的情况下,我院不拒绝第二志愿的考生。

9、有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奖、贷学金制度:我院按国家规定提供奖、贷学金,同时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四川省贫困大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科技活动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体育活动奖学金”、“文艺活动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数额从500元到2000元不等。

七、毕业证书的颁发: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条件者,由我院颁发毕业证书。

八、联系电话:028-84671557  84782451  传真:028-84782321

九、学院网址:http://www.spt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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