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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008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及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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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及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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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评资格:
1.评选者要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政策,模范遵守和执行《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锻炼标准,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平均每学年操行评定达到80分以上且在班级总人数的20%内。
4.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曾获得过二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和一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5.通过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能顺利取得毕业证书和职业上岗资格证书。
(二)评比比例:
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人数应在毕业生总数的1%以内,院级优秀毕业生人数应在毕业生总数的10%以内。
(三)评选程序
1. 凡具备以上评选条件的毕业生,由本人提出院级优秀毕业生的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书上详实陈述自己的参评条件和资格。(申请书见附表)
2. 班委会、支委会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初审,班主任(辅导员)在申请书上签署详实的推荐评选意见,于2008年3月14日前上报学生处、团委审核。
3. 参评学生经学生处、团委复审合格后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学生有权按程序、事实求实地对公示名单提出异议。
4. 公示无异议的获奖名单由学生处、团委上报学院批准。
5. 学生处、团委组织获得审批同意的学生填写省级或校级优秀毕业生申报表。(一式两份)
6. 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7. 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批准。
8. 获奖学生的推荐情况记入本人档案。
2008年院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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