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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发放办法的暂行规定         ★★★
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发放办法的暂行规定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学生处[2005]13号文件《四川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关于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工作的通知》的相关精神,现对我院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发放办法规定如下:
一、毕业生一次性办理报到证的相关办法
(一)、已签定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并将三方协议书交于学院就业办公室的毕业生
        1、性质为公有制且能够接收毕业生户籍和档案的单位,经学院就业办公室审核后,其报到证地址为相关单位人力资源部。
        2、性质为私有制的单位,毕业生须到就业单位所属相关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户籍代管手续,且将代管证明交于学院就业办公室,经审核后,其报到证地址为相应地市人才交流中心。
        3、以上手续均在当年的6月10日以前交到就业办公室,晚交无效。
(二)、未办理其以上相关就业手续的毕业生报到证统一发回生源所在地人事局。
 
二、关于毕业后两年内,报到证改派的相关办法:
    (一)、报到证发回原籍的毕业生,在两年内落实了用人单位,且用人单位能够接收毕业生户籍的,须向学院就业办公室出示就业的相关证明和原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再由学院统一审核批准后,由学生本人到四川省教育厅办理改派手续。
    (二)、报到证发放到相关用人单位的同学,在两年内更换用人单位,且新用人单位愿意接收毕业生户籍的,须向就业办公室出示书面申请,并向学院就业办公室递交原签发的报到证与就业单位的相关证明和有关材料,新用人单位的聘用证明和相关材料,再由学院统一审核批准后,由学生本人到四川省教育厅办理改派手续。
三、关于报到证补办的相关办法:
(一)、补办理回原籍报到证的办法
       本人向学院就业办公室出示补办就业报到证的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批准后,由毕业生到四川省教育厅补办。
(二)、补办到相关用人单位的报到证的办法
       本人向学院就业办公室出示就业报到证的书面申请,并向学院递交相关就业证明材料,经学院就业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由毕业生到四川省教育厅补办。
 
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就业办公室
2006-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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